根据《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4年9月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日常赎回安排
1、赎回开放日:本基金从2004年9月9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2、赎回要求: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投资人账户中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时一次性赎回。
3、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年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3%
满1年不满3年 0.15%
满3年以后 0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包括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1)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层 邮政编码:200001传真:021-63410899电话:021-63410666-880
(2)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中心西楼601
邮政编码:100004传真:010-65055977电话:010-65055975
2、代销机构:(1)交通银行(2)深圳发展银行(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1)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中国民生银行17家分行:北京管理部、上海分行、广州分行、深圳分行、武汉分行、大连分行、南京分行、杭州分行、太原分行、石家庄支行、重庆分行、西安分行、福州分行、济南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汕头支行(1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机构的业务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5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2004年7月3日《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免费查阅《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资料。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