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序号 | 条件 (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 | 管理费率(m) (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 |
1 | R≤3% | 0% |
2 | 3%<R≤4% | Min(0.3%, |
3 | 4%<R≤6% | Min(0.6%,0.3%+ |
4 | R>6% | Min(0.9%,0.6%+ |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内(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6.18%(未扣除管理费),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本次适用的对应管理费率m=0.77%。
由于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开放期首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支付,因此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于2016年8月5日(第三个开放期的开放首日)对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进行了管理费的计提。本次管理费计提后,本基金2016年8月5日的累计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1.212元,份额净值为1.017元。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