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前端代码:100018、后端代码:100019)基金合同生效于2003年12月2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向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2,278,876.77元。以2010年9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0月15日
2、除息日:2010年10月18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10月20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10年10月18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0月2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收益分配对象为2010年10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0月20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0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自2010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0年10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或者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O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