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一、 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12月2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5元,实际分配金额以收益分配结果公告为准。
二、 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1月5日
场外除息日:2007年1月5日
场内除息日:2007年1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1月9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7年1月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1月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1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12月29日至2007年1月5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全国统一),021-53594678,或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