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富国中证中央企业红利ETF发起式联接 |
基金代码 | 富国中证中央企业红利ETF发起式联接A:021243 富国中证中央企业红利ETF发起式联接C:021244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4-10-10 |
基金类型 | 基金中基金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金泽宇 |
基金管理费 | 0.500%/年 |
基金托管费 | 0.100%/年 |
销售服务费 | 富国中证中央企业红利ETF发起式联接C:0.20%/年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中证中央企业红利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