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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销售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公告

日期:2015-06-06  字体大小:TTT

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68日起,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认购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032)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各代销机构设置的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认购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最低认购金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上述基金的,须遵循代销机构所设定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