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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一级交易商公告

日期:2011-03-30  字体大小:TTT
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0211;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210)自2011年3月30日起增加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上海证券、红塔证券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一级交易商
截至2011年3月30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券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上述具备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918-918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ongtastock.com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871-3577888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95105686(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